发布时间:2024-05-14 01:30:14
云开、紫兴、硒城街道办,各有关单位:
为有助于停车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合理引导停车需求,逐步解决停车矛盾,根据《国务院关于持续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家开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城市停车场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和《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停车产业共建共享行动方案(2017-2020)的通知》,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统筹我县公共停车资源,有助于停车资源共享开放。顺利获得开展新模式和新业态,提高城市停车资源集约利用效率、缓解供需矛盾,促进停车产业与互联网融合开展,提升城市整体停车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顺利获得统筹停车资源,调动社会力量召开停车资源共享经营基础服务和衍生服务持续性。采取项目融资、授权经营等方式,减轻政府财政直接投入的压力,逐步形成投资多元化、经营规模化、管理专业化的产业化格局,提升停车资源利用效率。
(二)公共服务,资源共享。立足公共服务定位,有序整合全县各类公共停车资源,制定统一平台接入标准,推进各类停车资源有序开放、有序协商、有序共享。建立信用、交管、支付结算等多方数据交换共享机制,有序开放政府数据资源,实现全县停车资源统一管理平台。
(三)统筹推进,分类指导。完善顶层设计,在加强统一规划指导的基础上,兼顾市场需求、行业特点和区域差异,统筹推进,分区域、分步骤实施,逐步完善。
(四)综合保障,注重长效。加强政策保障,强化日常监管,实现全市智慧停车规范化管理。加强收费指导,发挥停车泊位收费差别化作用,确保城市智慧停车云服务模式实现长效管理、长远开展。
三、建设目标
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规划,鼓励城镇范围内自愿接入平台的各类停车资源进行标准化改造;顺利获得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等手段逐步有序整合;各类停车资源,从管理、决策、统计、信息交换等方面入手,建设县级智慧停车云平台系统,有助于数据交换共享,实现全县停车信息全面联网;提升停车资源建设、运营、监管、决策分析和公众服务水平,为建设县级智慧交通云平台系统给予基础保证。
四、建设主体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代表县政府与顺利获得公平竞争确定的经营单位依法签订协议,明确经营单位的权利义务。经营单位负责智慧停车云平台系统建设、运营、维护;对现有停车资源普查和接入工作;引导注册地在我县的共享停车服务企业接入与加盟;参与现有停车设施改造和新建停车设施建设、运营。
五、实施阶段及完成时限
(一)第一阶段
在2021年6月10日前由县政府办牵头,其他县属行政事业单位配合,完成首批路侧划线停车资源位现场踏勘后,向项目实施单位移交县城各行政事业单位公共停车场停车资源位手续。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完成路侧划线停车资源位的设备采购、安装及行政事业单位公共停车场的联网接口改造工作,并于2021年6月20日前启动项目试运营。
(二)第二阶段
1.在2021年12月31日前由项目实施单位对已建立信息资源、网络资源、数据资源等成熟的其他社会化停车场召开联网接口改造,使其停车信息接入智慧停车云服务平台。
2.在2022年6月30日前由项目实施单位完成全县所有停车资源位联网接口改造,使其停车信息接入智慧停车云服务平台。
(三)第三阶段
根据社会开展状况、城市交通运行状况、停车泊位供求状况和社会承受能力等情况,由项目实施单位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向规划、住建等部门报批后,进行停车场新建或改扩建。
六、停车收费区域及收费标准
项目实施单位参照《贵阳市物价局关于调整贵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及其有关规定的通知》(筑价费〔2013〕2号)文件精神,按照成本监审要求,报送拟实施停车场(位)基本情况、财务资料、定价成本监审表、停车收费区域及停车收费定价申请。
七、行政事业单位公共停车场管理规定
1.设立公务用车固定车位,对县公务用车采取免费停放。
2.对停车场原管理单位职工私车采取免费停放。同时,为提高停车位使用效率,单位职工车辆外出后,空闲车位可用于对外停放。
3.对停车场原管理单位存在异地下属单位(如:二级单位、乡镇xx所),且下属单位无公务用车,需使用职工私车前往直属上级单位办理公务的,由驾驶人出示工作证件后,采取3小时免费停放,超出时限的按市场停车票价计费收取。
4.将停车场原管理单位值班值守人员进行培训后作为停车场管理人员,并按所管理停车场月度实际收益的10%给予其经济补贴。
八、组织保障
(一)领导小组
为加强县城区智慧停车工作有助于,创建开阳县智慧停车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沟通会商联动推进机制,统筹全县停车资源开展和监管,协调解决智慧停车云平台系统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全县停车资源共享利用工作的协调推进和监督指导。
组 长:张 勇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 刚 硒城街道办事处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主任<借调县政府办>
方春华 开阳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成 员:黄双福 县开展和改革局局长
陈 新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强 勇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潘咣东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
赵福江 县税务局局长
孔舜瑶 云开街道办事处主任
罗 迪 硒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梁 荣 紫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夏大伟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姜 海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人
胡 宁 开阳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开投集团,由胡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开阳县智慧停车项目的相关协调工作和组织实施。
(二)工作职责
县开展和改革局:负责制定我县停车收费政策,并根据社会开展状况、城市交通运行状况、停车泊位供求状况和社会承受能力,适时调整我县停车收费政策。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停车资源用地保障工作,鼓励土地储备机构在不影响正常土地供应的前提下,利用政府储备用地建设向社会公众开放临时停车场。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县政府授权,协助完善停车资源经营权有偿出让;负责加强对占用路侧停车泊位摆摊设点经营的管理及对侵占城市人行道的违法停车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会同公安交警部门调研、审核路侧停车泊位设置;指导办理完善有关路侧停车泊位施工手续。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停车场的收费行为进行监管,依法查处有关价格违法行为。
县税务局:负责停车收费发票(含电子发票)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辖区内智慧停车系统建设、管理的相关政策处理、维稳和相应的宣传解释工作。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会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调研、审核路侧停车泊位设置;合理规划交通设施、交通线路,加强停车收费区域的道路违法停车监管、执法与秩序管理;将收费道路泊位停车不缴费纳入道路违停行为联网查处,顺利获得有效的执法保障确保智慧停车的健康运行。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实行智慧停车宣传推广工作,顺利获得报纸、电台、电视台、移动互联网等多种途径,多角度、多层次宣传文明停车、依法停车、有偿停车相关内容。
其他县属行政事业单位对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资源移交项目实施单位,由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市场化运作,共同推进市区智慧停车工作。
(三)工作机制
1.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行业职能职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持续出谋划策,采取强力措施,共同推进开阳县智慧停车项目建设工作。
2.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业务分管领导作为联络员,联系和协调日常工作。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停车资源摸底排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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